李全 死缓!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李全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被告人李全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法院决定对李全执行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涉案金额与时间 - 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 李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相关业务收益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1] - 2010年至2023年 李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1] - 对追缴在案的贪污所得财物返还被害单位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1] 案件审理与量刑考量 - 法院认为李全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数额均特别巨大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 - 量刑考量因素包括贪污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 [2]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李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