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与监管框架 - 自然资源部印发《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基准站建设、运行维护及数据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 - 《办法》提出基准站管理需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原则,建设原则包括合理布局、依法备案、资源共享和保障安全[3] - 《办法》细化了基准站备案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时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跨省项目则需向自然资源部备案[3] 市场增长与行业规模 - 中国基准站站点数量从2015年的4000多座大幅增长至目前的3.3万多座,显示出行业的快速扩张[1] - “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已由最初的3363座基准站整合扩充至6951座,日定位服务次数超千万次[4] - 行业应用需求空前旺盛,基准站在自动驾驶、灾害监测、城市建设、低空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展[2] 技术应用与基础设施 -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实现高精度定位的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落地应用的关键配套设施[1] - “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已为各行业提供厘米级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形成属于中国的“时空底座”[4] - 基准站服务方式由提供测绘基准服务为主,转变为测绘基准服务与社会化位置服务并重[2] 数据管理与安全 - 《办法》强化数据保密管理,规定提供基准站涉密数据需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规定执行,并对数据出境进行安全评估[4] - 明确基准站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设、运维、使用数据的单位均需依法承担数据安全保密责任[3][4] - 自然资源部将制定涵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等的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4] 未来发展方向 - 自然资源部将提供公益性测绘基准服务,推进基准站数据共享,推动北斗规模化应用[4] - 未来将以“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为基础框架,纳入更多基准站站点,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4] - 行业将为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时空定位支撑保障[5]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发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央广网·2025-11-19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