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副董事长吉树新先生主持 [2] - 公司9名董事中3人出席,3名独立董事和3名非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2]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投票表决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方为有效 [3]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律师、孔舒韫律师见证 [4]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