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老年人照护体系[1]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6年启动试点,2020年扩大至49个城市,9年来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1] - 目前中国有超4500万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护险有助于应对社会难题[2] 试点城市参保与覆盖情况 - 山西晋城市长护险参保人数超56万人,享受待遇5145人,基金支出超8400万元[2] - 浙江宁波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超过830万人,为近5万名重度失能人员提供保障[3] - 青岛长护险制度覆盖城乡参保人939万人,其中职工454万人、居民485万人[4] 保险待遇与支付标准 - 宁波选择机构护理按床日支付,重度失能三个等级分别为每床日40元、50元和60元[3] - 宁波选择居家护理按服务时长享受待遇,三个等级分别为每月20、25和30小时上门护理[3] - 青岛参保人医疗服务费按比例报销,生活照护费与参保类别、失能等级挂钩[4] 服务内容与范围扩展 - 青岛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整合式服务,明确60项技术性强或家属难完成的项目[6] - 宁波将伤口换药、造口护理等10项医疗护理服务列入长护险居家项目[6] - 晋城规定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共45项服务,并将辅助器具租赁费用纳入支付范围[6] 特殊人群保障措施 - 南京针对0至6岁失能儿童创新增加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将服务从机构延伸到居家[7] - 南京按照“参保地政策、居住地服务”原则,2025年1月起在苏州、南通试点异地待遇直接支付[8] - 异地居住重度失能人员可选择居家或机构照护,基金支付标准参照参保地执行[9] 申请流程与便利化举措 - 晋城失能状态达6个月以上可申请待遇,可在医保服务窗口或线上提交申请[2] - 青岛开通线下线上两种申请渠道,线上小程序设敬老版界面和“照护服务地图”功能[10] - 南京异地居住人员可线上提交评估申请,当地评估机构按标准开展上门评估[9]
长护险守护失能人群幸福(民生一线·关注长期护理保险)
人民日报·2025-11-1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