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制度体系 - 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已建成 包含12项关级配套制度 对"零关税"货物及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实施全流程监管 [2] - 软硬件条件已具备 10个"二线口岸"通过国家验收 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上线运行 4个海关封关保障项目全部投入使用 [2] - 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政策 "一线"申报项目从105项简化至33项 "二线"最大程度简化申报 除3类特定货物外其余均可通过非海关监管通道出岛 [1][3] 货物通关与税收政策 - 创新"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 允许企业和货物"一次申报、一站放行" 减少运输等待时间 [2][3] - "零关税"货物进口后建立电子账册实施电子化跟踪管理 在自由贸易港内可自由存放且不设存储期限 [3] -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在封关后全域实施 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4] - 加工增值政策进一步优化 放宽企业享惠门槛 取消主营业务收入占比60%限制 扩大进口料件范围至"零关税"进口货物 [4] -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二线"进入内地时 对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税不再补缴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5] 企业运营与产业发展 - 岛内129家企业获批加工增值业务试点资格 截至9月监管内销货值110.8亿元 减免关税8.6亿元 [2] - 加工增值政策允许增值部分累计计算 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助力培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4] - 离岛免税高风险金额占比自5月起连续6个月控制在2%以下 [2] 离岛免税政策调整 -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11月1日起调整 新增2个商品大类和3个商品细类 将离境旅客纳入享惠主体 [6][7] - 允许6类国内商品在离岛免税店销售 岛内居民一年内一次离岛可不限次购买"即购即提"商品 [7] - 政策调整后截至11月17日 海关监管离岛免税销售金额13.25亿元 同比提升28.52% [7]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软硬件条件已具备
人民日报·2025-11-1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