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董事孔建安因治理结构调整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 孔建安辞任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3] -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孔建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4] 董事会成员变动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8] - 会议选举吴严明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8] - 会议选举董事姜厚忠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韩海敏、范宏、姜厚忠三人组成,韩海敏为召集人[10] 公司章程及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15][16] - 股东大会同时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5] - 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