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7元(含税),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147元(含税)[2][5]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432,334,80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553,215.60元[5] - 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0%[5] 分配方案实施细节 - 本次利润分配仅为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26,7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4][5] - 分配方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差异化分红安排 - 本次分红采用差异化方案,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1460元/股[7]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约为0.1460元/股[7]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派发[7] 分配对象与发放方式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 - 股东西藏卫信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勇、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丽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