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2][3]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刘同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5][6]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0,237,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7182% [7]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5人,代表股份248,747,078股,占比40.6656%;网络投票股东127人,代表股份61,490,523股,占比10.0526% [8][9] - 中小投资者共126人,代表股份1,490,523股,占比0.2437% [9]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高票通过,同意股数占比99.8115%,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10][12]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比例为60.7722%,反对比例为38.0470% [11]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含七个子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所有子议案总同意比例均超过99.78% [13][16][18][19][20][22][24] - 其中《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在中小投资者中同意比例为54.2308%,反对比例为38.0806%,弃权比例为7.6886% [23]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30]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赵守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3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确认周岳江先生、屠鹏飞先生、庄惠女士为成员,周岳江先生为召集人,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32]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查 -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26] - 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等作为备查文件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