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后整改”到“事前防范”,公安机关推动执法权力规范化运行
人民日报·2025-11-18 06:47
执法规范化建设举措 - 公安部积极推动制修订法律23件和行政法规19件,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1] - 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确保每项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 执法源头管控成效 - 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同比下降71%,不批捕率和不起诉率同比均下降约6%[2][3] - 广西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设立接报案中心,2024年刑事案件超期立案问题同比下降20.4%[2] - 多地公安机关推行“码上报案”,群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快速完成报案流程[2]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 全国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266个,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4] - 中心推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江苏、重庆等地办案效率提升30%以上[4] - 中心设置医疗体检、邮政快递等功能,为办案民警和当事人提供辅助服务[4] 执法过程监督与记录 - 全国公安机关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实现执法全程现场记录[5] - 民警开展接处警、讯问等执法活动时必须规范佩戴记录仪并全程录音录像[5][6] - 执法记录仪成为准确还原执法现场的“黑匣子”,将执法环节置于监督之下[6] 涉案财物管理 - 公安机关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6] - 管理措施有效保障案件办理工作,并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