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生育保险制度支持 提升生育保障能力
中国新闻网·2025-11-18 06:23
生育保障政策实施成效 - 2024年1月至10月,广西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支付93.79万人次,基金支出6.57亿元;生育津贴待遇支付7.32万人次,基金支出13.99亿元 [1]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可支付产检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达1500元限额后,产检费用可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在职职工基金最高可继续支付2000元 [1] - 2024年1月至10月,广西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人次达1763.98万人次,同比增长20.56%;待遇支出16.58亿元,同比增长15.68% [1]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 广西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所需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 [2] - 截至2025年10月底,广西已有382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津贴支付822.47万元 [2] - 试点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北海、贵港、防城港、梧州4市已纳入试点,符合条件者最高可享受10000元生育津贴 [2] 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优化 - 广西实行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试点,贵港、贺州、崇左3市已率先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3] - 截至2025年10月底,上述3市已为3879名参保女职工直接发放生育津贴6139.53万元 [3] - 南宁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桂林等4市正在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