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企市场准入破壁清障
经济日报·2025-11-17 22:2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1] - 政策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准入条件外违规设置障碍[1] - 目标是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并营造广阔市场空间[1] 市场现状与问题 - 当前消费结构正从商品消费主导向服务消费主导转型升级[1] - 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但优质供给不足、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制约行业发展[1] - 不合理的服务业主体准入限制形成隐形壁垒使企业难以按市场规律配置资源[1] 政策预期影响 - 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和减少不必要行政干预可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1] - 鼓励更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入服务业能显著增加市场供给并提高服务质量[1] - 近年来在医疗等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已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各方好评[1] 具体实施措施 - 需科学设定项目资质、股权比例、注册资金、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2] - 进一步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不得随意违规设置准入障碍[2] - 在招投标环节加强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信用评价体系[2] 配套保障机制 - 清理不合理准入限制应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畅通问题反映解决渠道[2] - 对于违规设置交易壁垒的情况应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2] - 放宽准入需构建科学高效监管体系并加快推进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2] 制度目标 - 建立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3] - 清理过程中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利益格局[3] - 最终目标是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并形成良性循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