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安民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 分立为存续公司普奥达和新设公司青岛峰华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分立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分立前 普奥达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 股东郑耀 马敏 辜长明和汪方华分别持有32% 28% 22%和18%的股权 [2] - 分立后 存续公司普奥达注册资本变更为984万元人民币 新设公司峰华菁注册资本为216万元人民币 两家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与分立前普奥达完全一致 [2] 分立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分立前 普奥达持有公司股份15,28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 [2] - 分立后 原普奥达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分割 其中2,75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将分立进入峰华菁 剩余12,53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保留在存续公司普奥达 [2] - 分立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 仍为46,36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 [2] 新设股东的一致行动及减持承诺 - 峰华菁承诺与郑安民在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以郑安民意见为准 [3] - 峰华菁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并设定了触发股价条件时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的条款 [3] - 峰华菁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 [4] - 峰华菁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峰华菁承诺若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其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4] 本次分立的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5] - 本次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