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显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中国新闻网·2025-11-17 14:09
案件判决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显刚因受贿、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李显刚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 其受贿所得及孳息被追缴上缴国库 贪污所得依法返还被害单位 [1] 犯罪事实 - 2006年至2024年期间 李显刚利用担任双鸭山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 [2] - 2009年4月和2012年4月 李显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高价出售、低价购买房产的手段侵吞公共财物共计168万余元 [2] 量刑情节 - 李显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事实 所犯贪污罪构成自首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2] - 鉴于其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2]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李显刚当庭认罪悔罪 [2] 案件背景 - 李显刚生于1963年2月 2024年3月被通报任上被查 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 - 《人民日报》曾披露李显刚要求私营企业主将其公司办公场所改造成私人会所 直至被留置前一晚仍在该会所大吃大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