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融资与项目投资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 - 募投项目为“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分次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能源科技及其项目公司增资或借款 [1] 项目公司设立与运营 - 基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营需求,未来能源科技拟根据项目实施地点设立多个直接或间接100%控股的项目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1] - 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 [1] -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借款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