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1] - 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1] - 此次调整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人事变动安排 -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孟祥薇、股东代表监事詹汝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姣媛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1] - 上述三位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1] - 第三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