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网站·2025-11-14 09:36
政策核心目标 - 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以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并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1] 严格出口管理 - 自2026年1月1日起 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 要求出口注册登记不满180天的车辆需补充提交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否则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1] - 规范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 要求申报信息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致 对未按要求填写内容的企业不予发放许可证 商务部将监测并通报多次违规的企业及发证机构 [1] 企业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需建立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 并依据负面清单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 [2] - 对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进行约谈 对多次违规或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人新设企业 将责令整改并综合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出口许可 [2] 加强合规审查 - 严格以改装车名义出口车辆的许可证申领条件 要求企业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 对无法证明真实性或产品未列入相关公告及认证的不予发放许可证 [3] - 各地需排查本地改装车生产企业的出口情况及改装生产能力 商务部等部门将监测共享出口环节异常情况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3] 提升国际经营能力与配套体系 - 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市场建立公共展示交易市场并拓展综合服务 通过培训指导企业合规经营 [4] - 引导出口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 海外进口商共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 促进与供应链配套企业合作 探索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专门交易市场以支撑行业持续发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