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 - 控股股东众兴集团于2025年6月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000万股 [4] - 近期因公司股价表现较好,较6月涨幅明显,众兴集团将上述股份提前解除质押6,500万股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7.27%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公开发行1,5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1.36元/股 [7] - "大中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 [8] - 经过历次权益分派调整,"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初始的11.36元/股调整为10.76元/股 [9][10] 不提前赎回可转债决定 -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76元/股的130%(即13.99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6][12] -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即使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6][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大中转债"的情形,且截至公告披露日已不再持有"大中转债" [12][13]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