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家深企擅用“金融控股”等被点名
南方都市报·2025-11-13 23:08
监管行动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管理局集中公示553家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的经营主体 [2] - 要求被公示经营主体在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 [2] 监管依据与整改要求 - 金融行业为特许经营行业 必须持牌经营 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或使用相关字样 [3] - 整改要求包括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及业务范围 移除所有未经许可的金融类字样 [3] - 整改要求包括妥善处置未到期债权债务并建立合规经营机制 [5] 涉及企业特点与后续措施 - 被点名企业包括力合科创集团控股的深圳市力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TCL金融控股(深圳)集团等知名企业 [4] - 被点名企业大部分成立时间集中在2013-2015年 多为2020年11月新规施行前的存量未规范企业 [4] - 逾期未整改者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