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 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协议转让核心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市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43,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1]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8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99,994,660.00元 [2]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公用控股在权益变动后仍直接持有公司266,859,6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 [3] 交易背景与目的 - 交易旨在响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要求,为公司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 [4] - 目的是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4] - 受让方市创投集团聚焦南京市"4266"产业开展基金投资,成为重要股东后可在项目投资与产业并购上实现高效协调,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作用 [4] 协议主要条款 - 转让方为市城建集团(转让26,930,936股,占4.69%)和公用控股(转让16,800,064股,占2.92%),受让方为市创投集团 [8] - 受让方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30%(89,998,398.00元)作为保证金,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9] - 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登记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并将向上市公司提名或推荐1名非独立董事 [11][15] 交易审批与后续安排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4][18] - 标的股份过户需在深交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有效期内(六个月内)完成 [10] - 转让方与受让方同属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但独立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