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11-13 05:05

发行定价与配售规则 - 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 即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报价按规则排序后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不超过3%的最高报价部分[1] -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1]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1] -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1] 发行上市法律依据 - 中国铀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多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2] 发行相关中介机构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 -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