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行动核心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示了553家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或“金控”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名单,并要求限期整改 [1] - 监管机构明确要求名单内经营主体需在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及业务范围,确保不再包含未经许可的金融类字样 [2] - 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经营主体,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2] 被点名企业特征 - 名单中包括知名企业身影,例如力合科创集团控股的深圳市力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TCL金融控股(深圳)集团 [1] - 从地域分布看,来自前海深港合作区的企业占比较高,且这些企业大部分成立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 [1] - 此次被点名的企业多为存量未规范企业,相关监管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已施行 [1] 金融控股公司设立门槛 - 根据规定,需要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形主要分为三类,具体门槛与所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类型及资产规模相关 [1] - 第一类情景: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中含商业银行的,要求金融机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0亿元,或虽不足5000亿元但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总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总资产不少于5000亿元 [1] - 第二类情景: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中不含商业银行的,要求金融机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0亿元 [1] - 第三类情景:未达到上述资产标准,但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1] 监管原则与依据 - 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也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1] - 此次监管行动的依据是2020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1]
553家企业被点名!深圳金融办:限期3个月内整改
证券时报·2025-11-13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