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利益分享机制 加快推进 “飞地园区” 发展
中国发展网·2025-11-13 03:08
政策核心框架 - 政策构建了“三类园区差异化施策、全链条要素强保障”的核心框架 [2] - 创新性将“飞地园区”分为帮扶类、合作类、科创类三大类型 [2] - 明确了10年利益分享期内的差异化税收分成规则 [2] 三类园区利益分享机制 - 帮扶类园区原则上前5年“飞出地”与“飞入地”税收分成不高于4:6,后5年按5:5分配 [2] - 合作类园区可按市场化原则动态调整比例,“飞出地”品牌价值可评估作价参与税收分配 [2] - 科创类园区税收原则上归“飞入地”,鼓励设专项资金反哺“飞出地”科创事业发展 [2] - 三类园区的工业增加值、研发投入等核心经济指标均允许纳入双方内部考核 [2] 七大方面支持措施 - 支持措施涵盖合作机制、财政资金、金融服务、要素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考核评价等7个方面 [3] - 财政层面实行“属地征管、就地缴库、约定分成”,省级专项资金靶向倾斜 [3] - 金融领域依托金芙蓉基金、专项债券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允许两地政府以基金形式投资入股项目 [3] - 运行良好的“飞地园区”可在年度“五好”园区综合评价中加2分 [3] 现有实践案例 - 帮扶类园区雨溆工业园通过“五方挂钩”和“五项转移”,目前联合招商签约企业36家,投产项目22个 [4] - 合作类园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引进产业项目29个,总投资130亿元 [4] 政策目标与意义 - 政策旨在加快构建以产业协同为纽带、以各类园区为载体、以利益分享为核心的区域合作新机制 [2] - 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产业布局优化、产业有序转移,实现区域联动发展 [2] - 标志着湖南在跨区域协同发展领域形成“利益共享有规则、政策支持有力度、落地推进有机制”的完整体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