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新规多方面放宽落户限制 大中专毕业生可“先入户后就业”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11-12 07:48
政策核心内容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1月10日印发《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落户条件调整 - 持有惠州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可申请落户 [1] - 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惠州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落户 [1] -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 [1] 人才引进政策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申请入户经迁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1] - 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准予引进的人才可申请入户经迁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1] - 非惠州户籍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无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申请入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