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10%降至54.99997%,触及5%的整数倍披露要求 [3][4]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947,5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10% [3][4] - 韩志刚于2025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412% [4] - 本次权益变动后,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236,499,899股,持股比例降至54.99997% [3][4] - 韩志刚先生计划自2025年8月14日披露减持计划后的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3] 股东结构及关系说明 - 韩润泽系韩志刚之子,双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 [4] - 韩曰曾系韩志刚之父,薛安斌系韩志刚之配偶之父,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主体所持直接和间接权益合并计算 [4] - 薛安斌所持公司5,855,362股股份系通过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4] 变动影响及后续安排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6] -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志刚先生的减持计划仍在履行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