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 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
上海证券报·2025-11-11 12:14

政策发布背景与目标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1月11日印发《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1] - 政策目标为加快药品现代物流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1] - 旨在形成高效专业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和流通环节药品质量[1] 对企业设施与系统的指导 - 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配备适合药品储存和实现入库、验收、传送、上架、分拣、出库等环节的设施设备[1] - 鼓励企业建立独立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物流系统,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1] - 通过降低药品物流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药品物流管理和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1] 药品追溯责任规定 - 药品批发企业及开展受托储存、运输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需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标准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1] - 企业需配合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追溯主体责任,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