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企参股 民资股比有所提升
新华财经·2025-11-11 09:52

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通过释放投资新动能、创新投资新模式、优化投资新环境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并计划进一步加大民间资本引入力度 [1][2][3] 释放投资新动能 - 近两年在新核准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1] - 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 [1] - 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油气上游和基础设施,其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1] 创新投资新模式 - 民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 [2] - 适应网运分离改革,民营售电公司已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 [2]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 [2] - 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 [2] - 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允许民营新能源企业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2] 优化投资新环境 - 开展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整治地方强制新能源企业配套产业、电价让利、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投资等干预市场行为 [2] - 加大监管力度,打击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等行为 [2]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可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3] - 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压减许可等级,该领域民营企业数量占比已超85% [3] 未来政策方向 - 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 [3] -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细化具体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