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框架 - 政策提出13项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6] - 旨在通过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增强民间投资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1]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民资参股比例已达20% [7][11][12][14]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 [7]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20] 投融资政策支持 - 投资政策: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并安排一定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1][22] - 政府采购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 [2][23] - 信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并推广“创新积分制”服务科技型企业 [2][23] - 直接融资: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2][23] 基础设施REITs支持 - 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3][31]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首单”,如首单社区商业、农贸市场REITs以及首批数据中心REITs,推动了消费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和数字经济发展 [3][31] - 已累计推荐105个项目,83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31] 数字化转型与创新支持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 [8][18]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8][33][34] - 国家数据局将推动场景开放、强化数据基础设施支撑,并探索合同数据服务新模式,按收益分成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35][36][37] 能源领域民间投资 - 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14] - 民营企业在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业态参与度提升,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1005家 [15] - 推进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修订监管办法保障民营企业并网运行、管网使用等合法权益 [28][29] 招标投标与服务保障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 [38] - 运用数智技术开展招标文件智能检测,已在3.1万个项目中纠正违法设置资质、业绩条件等问题1.9万个 [39] - 建立国家、省、市、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截至10月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访问量超50万人次,办理问题诉求5600余项 [25][26]
国家发改委: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更加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智通财经网·2025-11-11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