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条新举措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长江商报·2025-11-11 04:41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重点围绕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强化资源支持、优化投融资服务等民企核心关切[1] -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服务指导规范管理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3] 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1]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规范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坚决取消招标投标中对民企不合理要求[1] -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工程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3] 资源与权益保障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2] - 鼓励民企建设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2] - 支持民企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2]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由三大政策性银行投放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3] 投融资服务支持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满足合理信贷需求[2] - 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2]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