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商务部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提出16项针对性举措以培育外贸新动能 [1] - 政策旨在解决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短板、物流环节降碳潜力待挖掘、支撑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1] - 举措围绕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拓展绿色低碳产品技术进出口、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建立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四大方面展开 [2] 具体措施与行业影响 - 鼓励外贸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流程改造、再生资源原料替代降低产品碳排放量 [2] - 促进外贸大宗货物和集装箱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单元化集装器具国际互认共享 [2] - 推动有条件的展会设立绿色低碳专门展区,加快制修订绿色办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 加快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鼓励建设行业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2] - 推动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快与主要贸易伙伴实现标准互认 [2] 绿色贸易发展现状与动能 -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出口增速超过30% [3] - 光伏产品连续4年出口额超过2000亿元 [3] - 电动汽车出口量去年首次突破200万辆 [3] - 铁道电力机车、电动摩托车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出口保持强劲增长 [3] - 节能环保家电、再生纤维纺织服装等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广受欢迎 [3] - 广交会、进博会绿色电力供应率和特装展位绿色达标率均达到100% [3] 产业基础与跨部门协作 - 工信部累计培育国家绿色工厂6430家、绿色工业园区491家,国家绿色工厂产值占比超过20% [5] - 工信部将普及绿色设计和制造,加快产品全链条绿色转型升级,“点线面”结合打造绿色产业生态 [5] - 市场监管总局将扩展绿色产品认证范围,推动认证从产品向产业链、供应链拓展,修订发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 [5] - 人民银行将推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应用,支持创新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方式,降低绿色服务贸易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6] - 支持在全球金融市场发行绿色金融产品,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中国绿色资产 [6]
商务部:十六项举措拓展绿色贸易
新华网·2025-11-11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