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范围、清障碍,促进民间投资13条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10 23:16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共计13条支持措施 [1] - 政策重点围绕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强化资源支持、优化投融资服务等民企核心关切展开 [1] - 旨在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让民营企业敢投资、有回报 [1] 扩大市场准入领域 - 支持民企入股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需国家审批的重大项目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 [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 [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2] - 对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高于10% [3] 清除隐性障碍与促进公平竞争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等方面违规设置障碍 [4]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规定,严禁对民企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取消单独设置历史业绩等不合理要求 [4]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企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政策致力于破除地方保护,降低民企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5] 加大政策与资源支持力度 - 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支持有能力的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7]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严格按规定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份额 [7] - 鼓励支持民企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等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7] - 支持民企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打通产业链数据堵点,带动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 [7]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7] - 今年安排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向民间投资项目投放685.9亿元,占比27.4%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