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塞哥维那-内雷特瓦州公布城市居留税收费标准及旅游服务机构缴税金额

政策核心内容 - 黑塞哥维那-内雷特瓦州政府通过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城市居留税收费标准 [1] - 每位过夜游客收取城市居留税3.00马克,当日往返游客收取1.50马克 [1] - A级旅游目的地(莫斯塔尔、科尼茨等)的旅游服务机构年度统缴居留税为65马克 [1] - B级旅游目的地(亚布拉尼察、普罗佐尔-拉马等)的旅游服务机构年度统缴居留税为55马克 [1] 行业适用范围 - 旅游服务机构涵盖所有住宿设施,包括酒店、汽车旅馆、露营地、公寓、度假村、乡村旅游民宿及其他私人形式的住宿 [1] - 政策适用于黑塞哥维那-内雷特瓦州任意城市 [1] 行业运营影响 - 鉴于2026年旅游住宿预订和签约流程已启动,尤其在莫斯塔尔、涅乌姆和奇特鲁克 [1] - 旅游服务机构需及时了解新标准,调整价格、核算并缴纳税款,确保业务规范运营 [1] - 旅游服务机构被要求准确告知游客将在2026年实行的城市居留税标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