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核心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3] - 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明确自2025年11月10日起重新计算触发条件 [7][17]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鸿路转债"于2020年10月9日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18.80亿元,期限六年 [8] - 该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8134" [9] - 转股期限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 [10] 转股价格历史调整 - "鸿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 [11] - 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先后调整为43.51元/股(2021年)、33.22元/股(2022年)、32.96元/股(2023年)、32.44元/股(2024年) [11][12] - 最近一次调整后,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的当期转股价格为32.08元/股 [14] 触发向下修正条款情况 - 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08元/股的85%(即27.27元/股) [13] - 此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3][15] - 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 [15] 不向下修正决定说明 -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市场环境、公司基本面及长期发展的信心,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17] - 该决定综合考虑了近期股价受市场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