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增加风险防范、内部管理规定和追偿追责安排
搜狐财经·2025-11-07 12:33
法规核心修订内容 - 增加风险防范、内部管理规定和追偿追责安排 [1] - 明确结算参与人需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以有效防范风险 [1] - 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风险基金的计收、管理、使用等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报送年度情况报告 [1] 风险基金动用与追偿安排 - 补充细化因垫付、弥补违约交收损失以及技术故障、操作失误情形下动用风险基金涉及的追偿追责安排 [1] 风险基金现状与影响 - 目前风险基金净资产总额已超过三十亿元 [1] - 对于已交纳风险基金满一年的结算参与人,不会因本次修订触发新增交纳 [1] 实施时间 - 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