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出台指导意见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新华财经·2025-11-07 09:28
政策核心目标 - 引导煤炭行业顺应能源发展大势,推动构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调发展新格局 [1] - 到“十五五”末,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设一批清洁低碳矿区,增强行业绿色发展动能 [1] 重点任务一:发展矿区新能源产业 - 有效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鼓励产煤地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 [1] - 在风力资源充沛的矿区及周边区域,有序推进集中式、分散式风电开发 [1] 重点任务二: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 - 加快煤炭生产重点环节电气化改造,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 [2] - 支持矿区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 [2] 重点任务三:推进矿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 - 推动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太阳能供热供暖 [2] - 加大矿井乏风余热利用、煤矿瓦斯氧化供热等应用力度,探索可再生能源制冷技术创新应用 [2] 重点任务四:创新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 - 鼓励矿区建设智能微电网,有序开展绿电直连,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2] - 大力推进矿区节能降碳改造,建设高效低碳零碳典型厂区园区,降低碳排放水平 [2] 重点任务五:促进产业链协同转型 - 支持煤炭企业加大清洁高效火电、新能源等产业投资开发力度,向综合能源生产服务商转型 [2] - 鼓励煤炭企业开发碳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创新型产品 [2] 重点任务六与七:支持体系与政策保障 -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新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力度 [3] - 将融合发展纳入“十五五”相关能源规划,支持地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