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先股停止交易的公告

优先股赎回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1亿股,优先股代码为140007,简称“宁行优02” [1] -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有权自发行结束日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1]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议案,同意于2025年11月7日全部赎回“宁行优02” [2]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加当期已决议且尚未发放的优先股股息4.5元/股,本息合计为104.5元/股(含税) [2] 优先股停止交易安排 - 优先股最后交易日和赎回登记日均为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1] - 优先股停止交易日和赎回款到账日均为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1] - “宁行优02”将于2025年11月7日起停止交易,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 - 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宁行优02” [2] 赎回款项支付 - 本次优先股赎回款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由公司自行派发 [2] - 赎回款总额为104.5亿元,将于2025年11月7日发放至2025年11月6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资金账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