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 - 到2027年,全市每年获批上市创新药1-3个,力争创新药总数达到10个 [1][8] - 培育产业创新综合体3个,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3个,打造创新药产业集群3个 [1][8] 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 - 对符合要求的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项目,按临床前研究、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四个阶段分别立项,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总经费20%的资金支持,最高分别支持200万元/项、200万元/项、300万元/项、1000万元/项 [2][9] - 对投资新建的CRO平台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3][9] - 对为无关联单位提供医药研发技术服务(含人工智能+制药)的机构,年度服务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按合同金额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3][9] - 对完成备案并实现销售的中药制剂单个品种给予10万元奖励 [4][9] -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品种,对投保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国内和海外临床试验保险最高分别补贴50万元和100万元 [3][9] 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 - 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引育"大PI",对作为主要研究者单位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的机构给予奖励 [11] - 优化伦理审查流程,建立协作审查机制,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缩短至25周以内 [11] - 允许符合条件的临床试验主持项目视同于市级科研课题,完善临床试验团队薪酬分配机制 [11] 促进创新药项目产业化落地 - 对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2][12] - 对使用新型佐剂的疫苗批准上市后,对该佐剂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12] - 对生产服务平台建设及重大产品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12] - 对承接非关联市场主体CDMO/CMO业务的生产企业,年度委托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收入金额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12] 推动创新药倍增上量 - 实施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需要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 [12] - 完善创新药快速挂网机制,对应用清单内产品挂网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在清单更新1个月内召开药事管理会议纳入用药目录 [12] - 建立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沟通交流渠道,推荐创新药产品纳入"渝快保"等保障范围,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 [12][13] - 鼓励创新药成果海外权益许可交易,对实际到位首付款1亿元以上的,按首付款的3%给予许可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4][13] 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 促进人工智能赋能药物创新,打造"人工智能+制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医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 [4][14] - 加大人工智能在新药研发领域的应用,建设高质量生物医药行业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 [14] - 重庆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等发挥耐心资本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药投资力度,探索组建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布局技术体系和产品管线 [14] - 重点打造重庆国际生物城创新药生态圈、两江生命科技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石板大健康产业园等专业化产业园区 [14] 政策实施时间 -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3年 [5][15]
刚刚,利好来了!创新药大消息
中国基金报·2025-11-06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