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人民日报·2025-11-05 22:11

政策调整核心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停止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1] - 该政策调整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实施 [1] - 此次行动旨在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 [1] 政策依据 - 政策调整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 [1] - 调整亦基于国际法基本原则并经国务院批准 [1] - 停止实施的措施具体指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