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现金管理授权概况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5月20日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授权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授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 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 [2] - 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6] 现金管理产品特性与影响 - 公司购买的是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4] - 现金管理操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进行 [4] - 该操作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4]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 -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3] -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