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553,00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1月10日上市流通 [2][3][9][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2022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4] - 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5] - 2022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 - 2023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6] - 2023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6] - 2024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7] - 2024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7] - 2025年7月18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7] - 2025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7]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2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53,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348% [1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3年10月9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8日届满 [8]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50% [8]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3][11] - 本次上市流通股票数量为553,000股,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认购方式为网下 [2][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法律意见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12] -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