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内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3]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ZHENG ANMIN(郑安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7]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5]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何情形 [6]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