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重整概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债权人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3] - 2024年7月30日,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预重整管理人 [3] - 2024年11月25日,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过书面方式召开,选定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 [3] - 2025年9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4] 重整投资协议核心条款 - 产业投资人新余领九及11家财务投资人拟共同支付1,203,44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亿零叁佰肆拾肆万元整)的投资资金,获得公司664,000,000股的转增股票 [54] - 产业投资人新余领九拟出资294,000,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肆佰万元整),获得200,000,000股转增股票 [54] - 11家财务投资人拟合计出资909,440,000.00元(大写玖亿零玖佰肆拾肆万元整),获得464,000,000股转增股票 [54] - 财务投资人需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总额的10%支付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广东省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投资款 [56] - 财务投资人承诺自标的股票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标的股票 [57] 资本结构变动与控制权影响 - 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695,596,56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0.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30,000,000股股票 [55] - 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至1,425,596,569股 [61] - 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新余领九将持有公司14.03%的股权,11家财务投资人将合计持有公司32.55%的股权 [61] - 重整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吴立群 [61] 股份定价依据 - 本次财务投资人受让股份的对价定价为1.96元/股,该价格依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一百二十个股票交易日均价3.92元/股的50%确定 [60]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63] - 若公司后续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 [63] - 新股东的加入,有利于恢复和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