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张世鲲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5-11-04 03:15

人事任命核准 - 邯郸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张世鲲担任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1] - 核准依据为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提交的《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核准张世鲲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石发〔2025〕156号) [1] 履职要求与规定 - 要求张世鲲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1] - 要求公司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该人员的到任情况 [1] -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持续监管与合规 - 要求公司督促该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 [1] - 要求该人员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并做到忠实勤勉履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