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账的村集体资产租金(监督哨)
人民日报·2025-11-03 22:20
行业监管与治理 -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存在监管漏洞,个别案例中资产租金被存入个人账户而非集体账户[1] - 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需进一步规范,以保障集体资金全部纳入管理并做到收支公开透明[3] - 相关部门需加强指导和监督,教育引导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 公司业务与运营 - 有新能源公司开展业务,租赁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1] - 该公司与个人(村民闫某)而非村集体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覆盖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1] - 合同期内产生的租金总额为2.1万余元,但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未进入村集体账户[1] 事件与影响 - 河南省项城市贾岭镇某村发生村集体光伏资产租金被侵占事件[1] - 涉事村党支部原书记袁某因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私自决定以个人名义签约收款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 - 被侵占的2.1万余元租金已被全部追回,按规定存入村集体账户并进行公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