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设立债务管理司,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第一财经·2025-11-03 10:36
财政部新设债务管理司 - 财政部于11月3日正式在官网“机构设置”中挂出新设立的债务管理司 [1] - 债务管理司下设六个处: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 [1] - 该司首任司长为李大伟,其此前担任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 [5] 债务管理司主要职责 - 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1] - 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2] - 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3] - 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 [4] - 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拟订基本管理制度 [4] - 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5] 设立背景与意义 - 此次设立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 [5] - 历史上财政部曾设有国家债务管理司,后撤销,债务管理职能分散在预算司、国库司等部门 [5] - 新司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职能整合,覆盖债务制度制定、执行、管理、监测全链条,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积极意义 [5] - 专家认为,将过去分散的债务管理职能统筹起来,有利于实现债务全过程监管,更精细化监测防范风险,优化债务结构,更快建立长效机制 [6] 当前政府债务概况 - 截至2024年末,中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92.6万亿元 [6] - 具体构成包括:国债34.6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7.5万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5万亿元 [6] - 政府负债率为68.7%,处于合理区间,风险安全可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