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非车险“报行合一”破内卷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11-02 23:56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车险领域“报行合一”全面落地[1] - “报行合一”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必须与报送监管部门备案的内容保持一致[2] - 监管要求旨在根治行业“高费用、低费率、责任泛化”等顽疾,推动财产保险业步入以合规与质量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阶段[1] 非车险业务市场现状 - 2025年上半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5140亿元,同比增长5.6%,占财险业总保费收入的53%,成为行业增长的主力引擎[1] - 部分险企在抢占市场份额过程中存在支付高额手续费、低费率承保等行为,导致费用率高企,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1] - 行业内卷式竞争愈演愈烈,部分险企“拼费用、拼返点”的做法偏离保险风险保障本源[1] 考核机制与经营理念转变 - 《通知》将“优化考核机制”置于首位,要求财险公司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提升合规经营、质量效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权重[2] - 明确摒弃“唯规模论”的经营理念,引导险企从追求速度和规模转向注重质量和效益[2] - 有助于加快构建内生性增长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营韧性[2] 具体监管措施与要求 - 要求财险公司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变相突破备案标准[3] - 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当实际经营偏差过大时须重新备案或暂停销售相关产品[3] - 首次明确非车险“见费出单”制度,即收取保费后再签发保单并开具发票,旨在防范账外操作和虚假套费行为[3] - 要求据实列支费用,为销售支付的中介费用不得超过备案上限,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支付手续费[3] 监管执行与行业自律 - 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将加强对手续费率异常、费用率突变机构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检查,对违规机构依法处罚[4] - 保险业协会、精算师协会等机构将发挥支撑作用,制定示范条款、基准风险损失率,推进非车险标准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4] - 监管“硬约束”与行业“软自律”形成合力[4] 行业影响与长期展望 - 改革初期行业将经历短期阵痛,依赖费率竞争的中小险企保费增速可能放缓,中介机构收入也会下降[4] - 长期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让具备产品研发、风险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公司脱颖而出[4] - 倒逼险企强化产品设计、精算能力与风险管控,从“打费用战”转向“打创新战”[2] - 中国人保已率先启动非车险费用治理专项工作,成立“报行合一”工作专班,并在山东、云南等地试点“见费出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