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IPO研发投入“拧水分”,交易所释放新信号
证券时报·2025-11-02 22:40
监管政策核心观点 - 深交所强调对创业板IPO企业研发投入实施"严而有度"的监管原则,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影响程度及整改情况采取分类处理[2][7] - 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内控规范性,对故意粉饰行为严肃处理,对轻微违规或已整改情形体现包容[2][7][8] - 要求保荐机构对研发投入核算风险、内控有效性及费用归集准确性进行针对性核查,尤其关注"贴线"达标企业[3][4][5] 研发投入违规具体表现 - 部分IPO企业虚增研发人员数量、薪酬金额,或将非研发活动支出计入研发费用[3] - 存在研发内控失效问题,如未按规定撰写研发日报、记录实验情况[3][4] - 将定制化研发合同中归属于客户的知识产权相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而非营业成本[4] - 全时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时,未将对应薪酬从研发费用中剔除[4] 保荐机构核查要求 - 需评估发行人研发投入核算风险,对研发投入规模较小或"贴线"达标企业制定针对性核查程序[4] - 分析研发内控不合规情形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综合评估是否导致研发投入核算不准确[5] - 关注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清晰区分,核查研发人员认定、薪酬分配、费用分摊等准确性[5] 监管处理标准分类 - 对故意粉饰研发投入且扣除违规金额后不满足创业板定位指标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8] - 对违规金额较小且扣除后仍符合指标,或违规主要发生在《研发投入指引》出台前并已整改的企业予以包容,主要采取自律监管措施[8] - 近期2单IPO现场督导案例中,对情节轻微问题采取口头警示、发出《监管工作函》等包容性处理方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