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突出表征作用 防止“风格漂移”
搜狐财经·2025-11-01 00:55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引及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通过强化基准的四大作用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1][3] - 新规旨在解决当前行业在业绩比较基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失、内控机制不健全及“风格漂移”等问题 以提升投资纪律性和投资者获得感 [8][9] - 此次改革是系统性工程 后续将配套推出薪酬考核规则修订、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及建立行业基准库等一系列措施 [1][11] 规则核心作用 - 突出基准对产品的表征作用: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且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 [3] - 强化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并由公司管理层对基准选取决策承担主要责任 [4] - 发挥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明确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与长期业绩相对基准的表现挂钩 并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将基准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5] - 强化基准的外部监督:对托管人、销售机构等市场参与方提出要求 包括托管人履行监督复核职责 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需同步展示基准表现 [6] 行业背景与问题 - 当前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存在法规制度缺乏专门性、系统性规定 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9] - 多数管理人尚未建立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的全链条内控机制 托管、销售等机构也未有效监督和使用基准 [9] - 部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大幅偏离业绩比较基准 出现“风格漂移”现象 对投资者获得感造成较大影响 [9] 后续配套措施 - 证监会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 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具体指标要求 [1][11] - 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监管体系 将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有关指标体系 [1][11] - 常态化注册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1][11] -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成立行业专家组 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以规范引导行业机构选取权益资产基准要素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