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拟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
上海证券报·2025-10-31 18:21

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全面规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建立、使用和监督机制 强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力度 [1] 基金管理人要求 - 基金管理人需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全流程的业绩比较基准管理机制 并通过科学测评评估其适当性 确保基准能体现基金的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比例和风格 [1][2] - 基金管理人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基金实际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波动率等对比情况 覆盖周期至少包括过去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及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 - 基金管理人需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异进行解释说明 定量指标包括跟踪误差和信息比率 [1] - 对于投向特定市值、策略、行业、市场板块、主题类产品 基金管理人需向托管人提供投资风格库清单和具体筛选标准 并说明其符合合同约定 风格库更新需及时告知托管人 [3] 行业协会与要素库管理 - 中基协将建立和维护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一类库和二类库 要素入库与使用适度分离 [1][2] - 一类库纳入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鼓励主动管理型基金规范选取和使用 [2] - 基金管理人拟使用二类库内的股票指数表征权益资产时 需在产品注册时说明选择考量 [2] 基金托管人职责 - 基金托管人需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合同审查、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复核等环节的工作机制 并配备足够专业人员和完备业务系统 [2] - 基金托管人应对风格库清单进行审查 发现不符合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的 应及时提示管理人 [3] 基金评价机构导向 - 基金评价机构应围绕业绩比较基准建立以五年期以上长周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评奖体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