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毕立林因工作调整辞任,辞任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辞任后调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9][10]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聂胜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延安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4][9] - 两项人事任命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提交董事会前均已获得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2][3][5][6] 新任高管背景信息 - 新任董事会秘书聂胜生于1987年,持有硕士学历及董秘资格证,自2010年毕业后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140股,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564,375股 [11][13] - 新任财务负责人刘延安生于1971年,持有大专学历,曾于2009年2月至2021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后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自2025年10月30日起任财务负责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2,500股 [12][14] - 两位新任高管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监管处罚 [11][12][13][14] 人事变动影响评估 - 毕立林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6,300股,离任后将严格遵守股份转让的相关限制性规定 [10] - 毕立林在任期间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他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