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基金业协会重磅发布 公募重大改革落地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0-31 16:36
法规发布背景 - 中国证监会于10月31日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基金业协会同步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明确具体操作规范 [1] - 业内机构认为新规将规范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 加强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作用 提升投资者体验 [1] 法规主要内容 - 《指引》共二十一条 分为总则、基准的规范、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准的外部约束、监督管理、附则等六章 [1]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 要求基准选取具备代表性和客观性 若选取指数需确保编制合理、流动性良好 [1]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规定基准不得因短期因素随意调整 变更需履行公告、注册或持有人大会程序并及时告知投资者 [2] - 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 规范其在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领域的使用要求 [2] - 健全多道防线 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 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3] 具体操作规范 - 管理人和托管人分别承担产品开发与基金合同审核责任 [1] - 基金法律文件需说明业绩比较基准设定依据及变更机制 定期报告需对比基准与实际表现并由托管人复核 [2] - 公募管理人须建立内控机制 对投资偏离度设置预警阈值并及时调整 [2] - 基金托管人需加强对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性的监督 [2]